| 本文對歐美市場兒童產品物理安全法規和標準進行分類歸納,對近年來的兒童服裝的召回案例進行統計,並分析涉及兒童服裝安全的案例原因。研究結果對出口兒童服裝企業如何管理和規範出口計劃,避免產品被召回具有指導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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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兒童服裝嚴格按照輸入國技術法規和標準組織生產,避免被召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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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中國童裝對外出口發展迅速,但與國外發達國家相比,由於缺少相關生產和檢驗標準,中國出口童裝產品多次因安全質量問題而被通報和召回。
鑒於兒童防護意識薄弱,各國紛紛通過制定相關的法規及標準,來確保兒童的安全。其中,兒童服裝的繩帶安全和附屬小部件的機械性能成為最主要的通報指向。
僅以對繩帶的規定來看,美國的兩部行業規範文件專門規定了繩帶強度要求和安全消費要求。
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The U.S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是對美國市場上消費品的安全性進行監督和管理的機構。兒童服裝在進入美國市場前均須按照CPSC的兒童產品物理安全標準進行測試,達不到這些規定要求的產品將被禁止進口和出售。
歐盟制定的EN 14682-2007標準,規定了14歲以下兒童服裝上的束帶或繩索,包括紡織或非紡織材料的繩索(cord)、鏈帶(chain)、條帶(ribbon)、細繩(string)、狹條(tape)和塑料繩索等有要求。這些行業標準和強制性法規共同構成了繩帶的標準體系。
美國市場的兒童服裝繩帶安全技術法規及召回案例分析
《兒童上衣的繩帶安全規範》(ASTM F1816-97(2004))及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的《兒童上衣的抽緊帶指南》對繩帶的要求
1》 尺碼為2T-12的兒童上衣的風帽和脖頸區域應無繩帶;
2》 尺碼為2T-16的兒童上衣腰部和底邊的繩帶應:
繩帶的尺寸與腰部和底邊的繩帶通道尺寸之差不大於3英寸(75毫米);
繩帶的末端無繩扣、繩結和其它附件;
如繩帶是一根連續不斷的帶狀物,應打結。(注: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的《兒童上衣的抽緊帶指南》指出,對連續不斷的繩帶應在繩中間與服裝縫在一起)。 |
1996年,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公布了關於系繩帶兒童服裝的指南,以避免穿着帶有細繩的上衣外套,諸如夾克衫或運動衫的兒童,在脖子處被勒住或腰身被纏住。 2006年5月,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給兒童上衣外套的製造商、零售商和進口商發出信函:要求確保兒童服裝遵守關於系繩兒童上衣外套的標準消費品安全規格。此標準主要要求兒童服裝上的繩帶末端無繩扣、繩結和其他附件,繩帶的尺寸與腰部和底邊的繩帶通道尺寸之差不大於75毫米等。
從1985年1月到1997年6月期間,CPSC接到21例死亡和43例非致命性傷害報告,這些都是由於兒童上衣上的繩帶被勾住而引起。而2000年至2009年6月間,CPSC共收到繩帶召回案例98起。
試舉一個典型案例。2009年5月21日,印度生產的大約580件Cumberland Outfitters Girl’s Hooded Sweatshirts被召回,召回原因是T-恤衫風帽上有繩帶可能導致兒童被勒死。
 美國童裝繩帶標準及細節。 |
具體為該T-恤衫風帽上的繩帶可能導致兒童使用過程中,被其他物體勾住或夾住導致兒童被傷害或死亡,違反了1996年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公布的關於系繩帶兒童服裝的指南相關規定。
同樣的案例,2009年3月也發生在中國,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連續對4批中國產兒童服裝宣布實施自愿性召回,涉及產品18450件,貨值47萬美元。
歐洲市場兒童服裝繩帶技術法規及召回案例分析
歐盟標準EN14682-2007,對14歲以下兒童服裝上的束帶或繩索,包括紡織或非紡織材料的繩索、鏈帶、條帶、細繩、狹條和塑料繩索,其安全消費有總體要求,分成0~14歲頭部和頸部、前後的腰部、胯部以下底擺、背部、袖子、其他部位等7個區域;
 2000年以來,CPSC 召回案例起數。 |
對兒童服裝上小部件安全的要求涉及紐扣、面料類飾物(包括蝴蝶結和標簽)、橡膠或軟塑料裝飾(包括標簽、徽章、絨球和流蘇)、閃光裝飾片、珠子和其他類似小部件、亮片和熱融部件、按扣和類似小部件、粘合扣等10個項目;小部件要求必須很好地固定,用鎖式線跡和手縫線跡縫到服裝上。
對兒童服裝上其他飾件部件安全的要求涉及帽子、填料和泡沫、拉鏈、線、繡花和嵌花、領帶、松緊部分、石磨洗、尖的物體、磁性材料、連襪服裝、開口、服裝型號、金屬線絲或其他金屬飾品、玻璃纖維飾品、包裝、標簽等18個項目。
中國童裝出口企業應關注國際動向,引以為戒
通過對歐美繩帶召回案例的研究可知,歐美對於兒童服裝上繩帶的相關要求已經形成了強制性法規和行業標準,繩帶技術標準體系也比較完善。
隨着中國兒童服裝輸往美國、日本、歐盟等國家和地區的數量越來越多,以及歐美地區這些技術性法規的相繼出臺,使中國兒童服裝出口企業面臨巨大的成本壓力和風險。召回案例的頻繁發生,除了對企業本身有衝擊外,對中國產品的出口及形象也造成了一定的消極影響。
 歐洲繩帶通報案例。 |
為加強中國國內童裝市場的標準化建設,2009年,中國國家質檢總局首次發布了GB/T 22702-2008《兒童上衣拉帶安全規格》、GB/T 22705-2008《童裝繩索和拉帶安全要求》、GB/T 23155-2008《進出口兒童服裝繩帶安全要求及測試方法》。
導致中國出口兒童服裝遭遇召回、通報的主要原因,除了服裝本身存在的品質安全和技術問題外,還有信息溝通不暢、信息不同步等外部因素。
因此,各出口企業,應主動查找出口地相關標準和法規中的安全要求,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提高出口兒童服裝的生產管理水準。
造成童裝安全性不符合要求的主要原因:
外方客戶的產品設計存在缺陷,部分外方客戶對輸入國技術法規不夠熟悉,有的客戶為了產品美觀、別致而作出繩帶過長或帶有珠片的設計;
有的客戶出於成本考慮而指定強度等物理指標不足的面輔料,影響了產品質量;
國內童裝生產企業對國外技術法規缺乏了解,一些企業只知按客戶要求生產,對設計方案是否符合國外技術法規缺乏足夠的辨識能力,在與客戶簽訂合同時大多未對產品設計的符合性作出規定。 |
同時,企業需要強化產品設計開發的安全項目審查。有條件的企業,可依據產品特點和出口要求,建立安全檢測實驗室,增強企業的自檢自控能力。
特別是對於外貿加工型企業,如果外方的設計中含有束帶或其他存在可能性危險的設計細節,企業應提醒買方並加以注意,或者不接受有缺陷的設計,以有效規避風險。 周榮星博士是SGS紡織/鞋類檢測部技術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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